男子为筹毒资2月内盗窃38起获刑15年

2013年04月24日08:19  南方日报

  南方日报讯 (记者/周东辉 通讯员/刘盛雄 李俊杰)  为筹集毒资,一男子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,疯狂盗窃38个中国电信的小灵通基站设备,涉案金额近180万元。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近日,这名疯狂盗贼受到了法律的严惩,清新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梁某兴有期徒刑十五年。

  梁某兴是一名瘾君子,为筹集毒资,梁某兴把目光瞄向了路边一栋栋楼顶上电信公司的小灵通基站。经过踩点,他发现这些基站平时无人看管,如果偷里面的设备肯定很容易得手。为掩人耳目,梁某兴还专门伪造了一个电信员工证件随身携带。2011年11月某日下午,梁某兴伙同另一道友“鸡婆”(另案处理)携带两个扳手到清新城区某中学图书馆大楼楼顶,用扳手拆卸,盗得该小灵通基站主机、副机、避雷箱、UPS电池等设备,并将这些物品低价变卖给废品收购人员,所得全部用于吸食毒品。经评估,被盗物品价值59689元。第一次盗窃轻易得手,让梁某兴欣喜若狂,他接着又伙同“鸡婆”盗窃了四个小灵通基站的设备后变卖,所得全部用于吸毒。

  后来,梁某兴决定撇开“鸡婆”自己单干。2011年11月某日,梁某兴携带两个扳手,窜到清新城区某酒店楼顶,用扳手拆卸,盗得该小灵通基站的设备。经评估,被盗物品价值67651元。此后,梁连续作案,到2011年12月底,共单独作案33起,伙同“鸡婆”作案5起,盗取小灵通基站设备价值近180万元,变卖所得全部被梁某兴用于吸食毒品,赃物无法追回,使被害人单位遭受重大损失。

  清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,梁某结伙或单独多次盗窃公司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触犯刑律,构成了盗窃罪,被告人犯盗窃罪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。虽然被告人梁某兴归案后能坦白认罪,但其盗窃次数多,涉案数额特别巨大,且赃物无法起回。为此,根据其犯罪事实、情节、性质和悔罪表现,以及其行为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法判决被告人梁某兴有期徒刑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三年,并处罚金50000元。

(原标题:为筹毒资瘾君子疯狂作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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